常用办公设备的使用必须明确专人专责的专管制度

  • 发布:2024-05-06 22:03

办公设备专管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办公设备的使用,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指办公设备主要包括台式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电话、传真机、投影仪、笔记本电脑、对讲机等。

三、职责分工

1. 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是办公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对所使用的设备履行保养、维修的责任。

2. 公文及印章管理是公司办公设备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发文须由各部门指定人员做好登记工作。重要文件的传递必须由收件人签字,由发件部门指定人员负责跟踪。

3. 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负责办公设备的采购申请受理、采购、保管、配发、维修保养、设备调换等事宜。

4. 在使用部门提出维修申请后,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应立即组织维修,如遇不能及时修复的设备,必须及时向使用部门说明原因,并告知应如何使用以减少设备的损坏,同时尽快组织修复。

5. 对于重要、大型的设备应联系外部专业维修机构来维护。

6. 需要授权的岗位涉及的设备资产保管人需保管好设备使用授权资质证明。对特殊情况,可授权给个人。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或处理公司的办公设备。

7. 资产保管人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擅自拆换配件、改动机器。内部调动时,因办理设备交接手续并归入个人名下保管,在其他无可靠保障的条件下不得拆改机器,变更权属关系,违反则负赔偿责任。

8. 使用部门要妥善保管好设备和相关资料,若有丢失或损坏的,要及时报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以便及时处理。任何时候,任何原因,都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履行本规定中的各项条款。若故意违反且屡教不改的将根据企业的有关规定对责任部门及人员进行处罚。

四、申请配置与淘汰更换管理规定

1. 新增的办公设备的配置应根据公司实际的业务需求来申请购置计划。配置计划要注明申请理由、设备名称、数量、规格等详细内容。

2. 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在接到申请后,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对可调配使用的设备要实行统一管理(含借用归还等)。严禁配置与实际需求不符的办公设备,如因私自调配引起损坏的,应承担全部修配责任并处以50~100元的罚款。在尚未具备采购条件的公司急用设备的情况下,可向集团请示临时外购或租用,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实施。

3. 任何办公设备的报废都必须在书面报告说明坏损程度及损坏原因并得到相关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和批准方可进行处理,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要对所有废旧办公设备造册登记,由资产所属部门妥善保管。对有利用价值的设备应作转让或出售给有使用意向的单位或个人。报废处理的办公设备残值收入应入公司财务帐目并用作部门改善工作环境或充抵维护费用等开支。

4. 对由于个人过失造成公司固定资产毁损的应根据情节轻重按损失价值(购买时价格)索赔并处罚当班人员和直接领导;属单位责任的固定资产在固定基数内所发生的毁损根据岗位职责情况划分赔偿比例和记罚过失(故意损害由公安机关按国家有关法律处理);并追究领导和当事人责任;经分析后属设计问题的在总经理的支持下项目经办部门应做出措施(模具、刀具或结构件的修改等)来挽回经济损失或将损失减小;凡属采购或外加工的部件因设计问题而不能正常使用或达不到工装夹具要求需索赔时由品质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分析并形成书面报告提交公司主管领导处置;由供应部负责索赔事项。原则上在设计认可后与供应商签定质量保证协议;不能正常使用的工装夹具模具等工具半成品都应作为呆料(即暂时或永久不用)处理;必要时提交公司领导做出改造更新决策。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