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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回应“网购食品就像打开盲盒”

  • 发布:2023-09-29 22:21

   9月6日,据报道,市场监管总局回应江苏南京网友“亚文”的留言。这位网友表示,在网上给孩子买食物很方便,但有点像打开盲盒。你看不到成分表和营养标签。她希望国家出台相关规定,要求商家明确标注成分表和营养标签。

  据网经济数字零售台(www.sychzs.cn)消息,市场监管总局回应: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条规定,食品经营者对其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确保食品安全。第六十七条规定预包装食品应当在包装上标注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4)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储存条件; (七)国家标准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 (八)生产许可证号;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八条规定,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时,必须在标签上注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者、经营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散装食品的容器和外包装。内容。因此,按照线上线下监管要求一致的原则,为确保食品安全,食品经营者无论线上还是线下销售食品,均应遵守上述规定。我们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对意见中提出的建议进行研究,督促网络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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